嘉兴要账公司高效化解一起合同纠纷,双方解除《购销合同》,熊某、李某返还黄某剩余预付款 38983 元
时间:2026-02-25 点击:20 次 名称:必成嘉兴讨债公司 来源:https://jiaxings.wjfzxh.com/
嘉兴要账公司高效化解一起合同纠纷,既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,又兼顾被申请人实际情况,实现 “案结事了人和”。
简要案情
申请人黄某与被申请人熊某、李某签订《购销合同》,约定黄某向二人采购青色 10-30CM 手搬块,向二被申请人预付 10 万元锁定供需及价格(预付款可冲抵货款或返还),合同履行至预付款返还完毕止;熊某、李某需保质保量供货,不得擅自停供,违约则按剩余预付款的 30% 支付违约金。合同签订后,黄某依约通过其伙计向二被申请人指定账户转款10 万元作为预付款。双方按约定各自履行合同,熊某、李某仅供应价值 61017 元货物后,便以各种理由停止供货。经黄某多次找二被申请人催要,仍推诿拒给付货物,导致黄某经营受阻。
调解过程+结果
调解中心受理后,承办调解员仔细梳理卷宗,锁定争议焦点,通过背对背沟通、面对面协商,依托综治中心,联合法院驻综治中心干警,向二被申请人释明违约责任等法律规定。经过多方耐心疏导,最终达成和解协议,双方解除《购销合同》,熊某、李某返还黄某剩余预付款 38983 元,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11694 元。调解结束后,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协助下,共同向满城法院申请司法确认,以保障协议强制执行力。
标题:嘉兴要账公司高效化解一起合同纠纷,双方解除《购销合同》,熊某、李某返还黄某剩余预付款 38983 元
网址:https://jiaxings.wjfzxh.com/34.html
作者:嘉兴讨债公司 版权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,并以链接形式注明。
